欢迎访问广州鑫合讨债公司网站
广州鑫合讨债
专注讨债20年

全国咨询服务电话

tuiguang9007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客户至上

广州鑫合讨债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一横路13号汇宝商业中心

电话:tuiguang9007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

官网:https://www.xnhrzbj.com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司新闻

广州讨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的详细阐释

对于本公司对外担保证券之事宜,必须按照特定程序予以核准,即须经过董事会议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来予以批准;

此外,针对担保证券金额不得突破公司内部的章程所设定之上限,这两者乃本公司对外担保之必须遵循之根本原则。凡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证券,均不得对外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如何合法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合法对外提供担保需遵循以下要点:首先,须经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一般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决议应明确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等关键内容。其次,若公司章程对担保数额有限制,不得超过该限额。再者,公司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公司应留存相关决议等文件作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若违反上述规定提供担保,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时,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操作,以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未经股东会担保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公司未经股东会担保可能无效。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若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相对人不能证明其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责任的规定处理。所以,公司未经股东会担保的效力存在不确定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本公司对外担保证券必须遵循两大原则:一是决策程序,即需经过董事会议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核准;二是金额限制,即担保证券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上限。这两大原则是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基石,任何超出此范围的担保证券均不得对外出具。我们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公司财务稳健,维护股东利益。

友情链接

公司地址

ADDRESS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一横路13号汇宝商业中心

服务电话

HOTTELEPHONE
  • tuiguang9007
产品中心
广州讨债
广州要债
广州清账
广州追债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讨债展示
  • 扫一扫,加微信

Copyright © 2025 www.xnhrzbj.com 广州讨债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XML地图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