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至上
电话:134-2792-4848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
官网:https://www.xnhrzbj.com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若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无能力偿还所欠债务,债权人则可通过实施如下几种策略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一,债权人可始终保持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一旦发觉其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具备了偿债能力,便应尽快主张自身的债权;
其二,债权人有权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是否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如房地产、机动车辆、储蓄存款、投资项目等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
再者,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亦可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共同商议制定还款方案,重新设定还款方式以及还款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如何处理
当贷款方与担保方皆无法承担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如逾期未予执行,债权人则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后,若仍然无法找到有价值的财产予以执行,法院将进行暂时性中止执行流程。
然而,倘若债权人发现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此时他们仍享有再次申请执行的权利。
一、根据相关规定,起诉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案件的原告是与该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附属组织;
2、字面向法院明确告知了所涉及的被告,即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是已知且详实的;
3、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及理由;
4、该案件应属于我国民事诉讼管辖范畴内,同时应接受涉及案件的人民法院处理。
二、当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时,法院有权宣布中止执行程序:
1、在申请执行过程中,申请方表示可以延迟执行的情况;
2、案外人士对于执行对象提出有实质性依据的反对意见的情形;
3、作为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某一方的公民去世,其继承权需待其继承人依法获得后才能行使或者其应付的债务需待继承人依法承担的情形;
4、作为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某一方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结束经营,且在确认新的权益代理人之前的情形;
5、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觉得有必要宣告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都用钱了最后还不了怎么办
在此类情况之下,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向借款人和担保人主张债权权益。首先,您可以尝试与他们进行和解谈判,以期对方能够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如果通过商谈仍然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您便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于借款人而言,他/她负有直接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至于担保人的责任,这将取决于所提供的担保形式。若属于一般保证,即在债务人经过审判或者仲裁且依法强制执行之后依然未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会承担起保证责任;反之,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便有权利选择要求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责任。当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若借款人和担保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作为债权人的您则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用各种手段如查封、扣押以及冻结他们的资产等,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应有的实现。
若借款人及担保人无力偿债,债权人可采取:监控其财务状况,好转时即主张债权;调查并申请强制执行其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或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调整还款方式与期限,以维护自身权益。
Copyright © 2025 www.xnhrzbj.com 广州讨债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XML地图